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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举制度

作者:Mr.LiuStu  来源:刘老师课堂  发布时间:2020-12-03

刘宝平工作室_Mr.Liu Stu

   科举制度是古代中国及受中国影响的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家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


   科举从开创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世界上最后一届科举考试结束于1919年的越南阮朝),前后经历一千二百余年。科举制度的主要考试都是定期的举行的。唐朝科举与宋初科举每年举行一次,宋太宗时期改为每一年或二年举行一次科举考试,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改为每三年举行一次科举考试。


   科举考试通常分为地方上的乡试、中央的省试与殿试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中央省试为“省元”,殿试第一名为“状元”


唐代科举考试每年春天在京师长安的尚书省举行,简称“省试”。唐前期,掌管科举由尚书省吏部负责。玄宗开元年间,改由礼部负责,此后历朝相沿不变。礼部下设贡院,考试、阅卷、放榜等均在贡院举行。唐朝科举放榜通常在二月。录取者谓之及第,或登科、登第、擢第等等。第一名称为状元。(宋以后,第二、三名分别被称为榜眼、探花。)


   唐朝科举考试有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明算(数学)等多种科目,考试内容有时务策、帖经、杂文等。宋朝科举考试有进士、明经科目,考试内容有帖经、墨义和诗赋,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明清科举改为考八股文。


   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所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它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特别是唐宋时期,科举制度之初,显示出生气勃勃的进步性,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一个黄金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