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个人健康信息及游客承诺函
游客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护照)号: , 电话: 。
紧急情况时的联系电话: 联系人: 与游客关系: ;
游客准备参加我社( )组织的 团,出行时间为:
年 月 日。
尽管我们对行程进行了周全、细致的安排,但仍然担心您的身体健康状况受旅途影响。因此,我们希望对你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一定的了解,希望您如实告知,我们承诺会对此信息进行保密。
一、您是否患有下列疾病(若有请在对应病名上打√并说明程度及症状)
高血压 、 高血脂 、 高血糖 、 冠心病 、 动脉硬化 、 心脏病 、 哮喘病 、 老年痴呆 、 精神病 、 癌症。
说明:
二、是否有以上未例举的并且可能会影响到旅游的疾病?
三、若游客有以上一种或几种疾病,建议游客出行前进行健康体检,并征求医生意见,是否适合本次旅游行程。(是否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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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个人健康信息及游客承诺函
游客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护照)号: , 电话: 。
紧急情况时的联系电话: 联系人: 与游客关系: ;
游客准备参加我社( )组织的 团,出行时间为:
年 月 日。
尽管我们对行程进行了周全、细致的安排,但仍然担心您的身体健康状况受旅途影响。因此,我们希望对你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一定的了解,希望您如实告知,我们承诺会对此信息进行保密。
一、您是否患有下列疾病(若有请在对应病名上打√并说明程度及症状)
高血压 、 高血脂 、 高血糖 、 冠心病 、 动脉硬化 、 心脏病 、 哮喘病 、 老年痴呆 、 精神病 、 癌症。
说明:
二、是否有以上未例举的并且可能会影响到旅游的疾病?
三、若游客有以上一种或几种疾病,建议游客出行前进行健康体检,并征求医生意见,是否适合本次旅游行程。(是否体检: )
四、游客由于自身健康原因或参加不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游客本人及家属自行承担;若由此给旅行社带来损失的,由游客和家属对旅行社进行赔偿。
五、在旅游过程中,本人放弃禁止高龄人群参加的相应景点或相应活动权利:若因本人坚持参加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六、旅行社代办的意外伤害险不包括自身已患有的急性病和慢性病急性发作,且80周岁以上保险公司不予承保。我已年满( )岁,自愿前往参加旅行,如因自身原因发生意外,后果自己承担。建议客人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七、旅行社代办的意外伤害险赔付只能按照保险公司规定理赔范围和额度进行赔付,超出部份由游客自己承担。
八、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本人由于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完成行程,需要贵社协助提前返程、就医等情况发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九、本人已就此承诺告知了直系亲属并得到他们的同意。
本人以及直系亲属已充分了解旅游的风险,自愿参加。本人已对健康状况进行了如实告知,本告知书第一、第二项是本人亲自如实填写。本人对本告知书第三至第九项内容,以及本次旅游行程中可能存在的地域差异会产生的不良反应和旅途辛劳程度,贵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本人以及本人家属已充分理解并自愿承诺:若发生纠纷,以本承诺函为准。
特此承诺!
游客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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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马旅游行程旅游补充协议
甲方(游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参加_____________旅行社__________团
乙方(旅行社): 许可证号:
严格遵守国家旅游法,按照诚实信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保证旅游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等)
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为游客提供(完
善)更好的旅游行程安排与服务,约定如下:旅游者要求参观当地特色购物点4个,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新加坡(购物店)详细指南(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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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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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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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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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购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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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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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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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产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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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革阿里、千里追风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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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9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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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游客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请客户自行选购,确保购物安全,非商品质量问题,旅行社不协助退换;
2、游客自行前往非本补充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如遇不可抗力(天气、罢工、政府行为等)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等),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减少本补充说明约定的购物场所,敬请游客谅解。
3、如旅游者不书面签署附件、或以口头形式确认的,旅行社视为旅游者不同意参加行程外活动,旅游者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
4、购物项目根据每天游览时间由导游穿插安排进行参观。
以上活动(项目)系甲方完全自由自愿参加,甲方不能因不合理要求和原因向消费者协会及旅游管理机构投诉。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商店的特色、旅游者自愿购物、购物相关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购物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不能获得当地的退税,我将自行承担相关的损失。
本协议作为编号 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旅游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在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旅游者(签名或盖章): 乙方:旅行社经办人(签名或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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