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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善忠在2012年全国旅游安全与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Mr.LiuStu  来源:聊之旅旅行社  发布时间:2012-11-16

刘宝平工作室_Mr.Liu Stu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旅游行业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旅游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活动,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以安全促发展,以安全保发展,妥善处置了各类旅游突发事件。今年1-10月,国家旅游局共收到各地报送的旅游突发事件54起,共致109人死亡、469人受伤。其中重大事件2起,共造成14人死亡、20人受伤;较大事件10起,共造成51人死亡;一般事件43起,共造成44人死亡;没有发生特别重大的旅游突发事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旅游突发事件致死亡人数增长5%,重大旅游突发事件起数持平,致死亡人数下降26%,旅游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国家旅游局自2010年起推动实施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规模进一步扩大,截至10月20日,参加2012年度统保示范项目的旅行社达15336家,统保率达到67.3%,比去年同期提高近5个百分点;全国有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统保率超过50%;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统保率超过80%,其中山西、内蒙、海南、青海、宁夏5省(区)实现100%统保。项目运行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增强旅游行业风险管控水平和善后处置能力、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是旅游全行业广大干部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也是在座各位坚持不懈、辛勤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国家旅游局,向各级旅游部门负责安全和保险工作的同志,向在座的各位,道一声,辛苦了!感谢大家一年来在旅游安全与保险战线上的辛勤努力和出色工作!

  下面,我就下一步做好旅游安全与保险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将安全发展理念融入旅游业发展全局

  安全是旅游业的生命线,是保障全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工作,不仅关系到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事关我国旅游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和中国旅游业的形象。

  虽然近年来旅游安全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目前仍然存在着旅游安全法制体制机制还不健全,部分地区旅游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不清、防范和监管不到位、对旅游保险作用的认识不清;部分旅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还存在着重效益、轻安全、“要钱不要命”的现象;旅游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境内外重大旅游突发事件时有发生,旅游交通事故率还居高不下;旅游安全机构队伍建设和投入不足,旅游安全管理技术手段相对落后,出境旅游安全保障工作还比较被动等问题。

  同时,旅游安全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新形势、新挑战。第一,出游人数大幅增长,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不断扩大,遭遇旅游安全事故的概率相应增加。特别是近年来一些主要出境游目的地政局动荡、自然灾害和传染病疫情等都对旅游安全保障工作带来新的挑战。第二,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殊时期,我国又是自然灾害高发国家,因灾造成旅游者人身财产损失的情形时有发生,再加近年来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难度增大、社会安全面临新的挑战,这些都加大了旅游安全风险。第三,旅游者出游方式和出游行为日趋多元,散客化、个性化趋势明显,进一步加大了旅游安全监管和服务的难度。

  因此,各级旅游部门和各旅游接待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准确把握旅游安全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认识旅游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将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旅游业发展的每个阶段、每个领域、每个环节,使之成为衡量各地区、各单位旅游安全保障工作的根本标准,确保旅游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幸福地分享旅游业发展的成果。

  二、进一步将旅游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旅游安全工作既要认识到位,又要责任到位,全面落实旅游安全的责任是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保障。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岗位责任是旅游安全工作责任的基本内容。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做好任何一项工作,领导是关键。要建立健全并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主要领导要对旅游安全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并定期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对旅游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抓具体,抓落实。

  二要强化部门监管和行业管理指导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对旅行社等旅游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旅游企业的安全管理。同时,要处理好属地管理、专业监管与行业管理指导的关系,对旅游安全有直接影响、旅游安全隐患较大的领域,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强化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每起旅游责任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严肃惩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

  三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责任。同时,要将旅游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落实好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三、进一步将旅游安全保障基础筑牢夯实

  做好旅游安全工作还必须有强有力的工作保障和能力保障,从法规制度、体制机制、能力建设等方面奠定旅游安全保障体系的基础。

  一要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治理、依法经营。抓住《旅游法》加紧出台的有利契机,建立健全旅游安全法规及激励约束、监督检查、行政问责、区域联动等制度体系,并加强旅游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旅游安全管理和旅游安全经营的法制化、规范化。

  二要坚持机制手段创新。健全部门间、地区间、国家间的旅游安全协作机制,深化合作内容,强化信息沟通、联合监管、协同处置工作机制。要通过加强基础研究、拓展公共信息服务、提高科技应用水平等措施和手段,不断提升旅游安全保障能力。

  三要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加强旅游安全风险普查登记、安全评估和信息披露等制度建设,完善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提高针对性、指导性和覆盖面。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落实隐患排查制度,采取自查、互查、督查、联合检查等方式,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

  四要提高应急处置救援能力。要进一步完善旅游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预案演练,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利用矿山、公路、水上搜救、卫生防疫等专业救援队伍和公安、武警、军队等救援突击力量为旅游救援服务,同时,进一步提升旅游接待单位的应急救援能力,培育一批依托大型旅游企业的专业性国家、地方旅游应急救援队伍及救援基地。要加强事故报告及应急值守制度,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不迟报、谎报、漏报、瞒报。

  五要加强旅游安全培训与宣传。要进一步落实安全培训的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对导游、领队及旅行社从业人员的培训上岗、持证上岗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培训投入,完善培训教材,加强案例教育,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以及安全技能和应急能力。通过各类媒体、旅游接待单位的宣传窗口,采取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免费发放旅游安全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旅游安全宣传工作,提高游客防范意识、保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级旅游部门要自觉将旅游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对旅游安全工作的投入,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资金到位、设备到位,为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提供工作保障。

  四、进一步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旅游安全保障工作抓深抓细抓实

  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既要全面抓,也要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只有强化对旅游安全的主要领域、重点时段及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才能切实强化旅游安全保障体系。

  第一,要加强对旅行社的安全监管。要求旅行社一是要建立健全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审慎选择依法合规经营、信誉好、保险充足、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辅助人,根据自身能力,科学、安全、合理地安排旅游经营活动,严禁超能力、超负荷接待经营,确保速度、质量、效益与安全的有机统一。二要严把用车关。确保使用有旅游运营资质、车况良好、有充足保险保障的车辆和技术娴熟、熟悉路况、身体健康的驾驶员;强化危险路段和恶劣天气情况下的行车安全防范,做好行前准备和安全检查,督促做好对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坚决杜绝“病车”上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三要强化对游客的安全提示和救助。要健全安全提示及行前说明会、旅游车行前安全宣传等制度,细化旅游合同,引导游客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

  第二,要加强对旅游活动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联合管理。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交通部等四部委《关于集中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主动协调配合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加强对旅游交通安全的联合监管,按照相关法规、标准以及国家旅游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系列文件要求,共同做好对旅游餐饮卫生的联合督查,并联合公安、质监、体育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大型游览和游乐设施、涉水项目、高空游览项目、游客聚集场所消防和反恐等以及黄金周、小长假、暑期、汛期、极端天气条件多发时段的联合检查和监管。凡不具备安全保障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责令整改或依法关停。易受山洪、泥石流、台风等威胁的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在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来临之前,必须停业撤人,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

  五、进一步发挥旅游保险保驾护航的作用

  近年来,国家旅游局高度重视旅游保险工作,保险在转移旅游企业经营风险、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但是,要健全完善旅游安全保险保障体系,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俗话说,保险就像飞机上的降落伞,虽然未必要用,但这一份保障却是必须存在的。保险所具有的防损减灾、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的功能对转移旅游安全风险、辅助旅游安全管理、妥善处置旅游突发事件至关重要。前面我讲到,传统和非传统的旅游安全风险在增加,可控和不可控的旅游安全隐患还存在,旅游业抗风险能力又弱,特别是我们大量的中小型旅行社根本就无法靠自身的实力来应对各类旅游突发事件,也没有能力来完成重特大责任事故甚至较大事故发生后对受害游客的民事赔偿,如果没有充足的保险保障,受害游客的权益就得不到保护,我们旅游部门也将陷入事故处理的漩涡,处理不好,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这样的教训是很多的。所以说,旅游保险工作不是可管可不管的小事,也不是任由市场去解决的事情,它事关旅游者权益的维护、事关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也事关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我们引导、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真正为旅游业发展保驾护航。

  第二,要解决工作方法的问题。认识到旅游保险的重要性了,还要有好的工作方法、得当的工作措施,才能推动好旅游保险工作。旅游保险涉及主体多、市场化程度高、专业性很强,工作难度大。需要我们有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学习、广泛合作,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深化“旅保合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公平、公开、公正”、清正廉洁地开展工作。只有这样,这项工作才可能做好,才经得起检验。

  第三,要培育健全旅游保险保障体系。一是要加强对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监管,积极推动实施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加大项目宣传,使更多的旅行社了解和参与示范项目,提高统保率。要充分发挥地方联合工作机制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示范项目进一步规范和发展;要加强项目数据的研究和应用,更好发挥其在旅行社风险管控、辅助旅游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二要积极推动保险机构开发适合旅游企业和游客保险需求的旅游保险产品,推动建立包括景区、饭店、车船等旅游各环节的责任保险和旅游者个人保险组成的旅游保险保障体系,解决旅游企业责任风险的转移以及旅游者在境内外突发意外和疾病、行程延误、行程取消后的经济补偿。

  六、近期重点做好十八大前后及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

  同志们,还有7天时间,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这是事关党和国家的极为重要的会议,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因此,我最后要特别强调,近期要进一步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确保旅游安全形势平稳有序,为十八大的召开和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要严防重特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别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活动的旅游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严防交通事故、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妥善处置各类旅游突发事件,做好行业综治和维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是要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总体部署,深化今年以来旅游行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形成的部门合作机制,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集中整治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消除各类旅游安全隐患,确保四季度旅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是要做好明年元旦春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明年元旦春节正处十八大之后和两会召开之前的关键时期,属于重点时段,各地要提前部署、周密安排,做好假日旅游安全各项工作,营造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同志们,保障旅游全行业安全稳定是我们的光荣使命,各级旅游部门、各有关单位一定要牢记以人为本、服务游客的宗旨,以对党和广大游客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定信念,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强化监管,保持旅游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有效保障广大游客人身财产安全,进一步树立中国安全旅游目的地的形象,为将旅游业建设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