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雕刻葫芦大体分为三种:一是“一细葫芦”。用料考究,精工细刻,图案主要有“八仙人”、“二龙戏珠”及戏剧人物等。二是“二细葫芦”。用料稍次,图案主要是鱼、虫、鸟、兽等。三是“花葫芦”。葫芦着色后,用刀简单地刻出豆腐块络或图案,正中开个梅花盖就为成品。产品主要销往盛产蚰子(蝈蝈)的浙江、云南、贵州、陕西、山西等地,供装蚰子之用。雕刻葫芦,制作比较简单,地方特色浓,深受人们的喜爱,成为聊城一种独特的传统工艺品。
1972年,聊城工艺美术厂的设计人员郎树山、朱桂英在师承传统雕刻葫芦工艺技法的基础上,大胆创新,把葫芦切割,组合造型,改“平刻”为透刻,使图案立体化,创造出了许多各具特色的新产品。如“仿古宫灯”,是将圆形葫芦加工着色,图面画一株霜筋傲骨的雪松和几片飘洒的雪花,制作成宫灯。然后,选用优质黄杨木料,精工雕刻一只展翅欲飞的凤凰。使人工的造型美与葫芦的天然形态浑然一体,给人以高雅古朴的艺术享受。由于雕刻葫芦格调新颖,雅俗共赏,1981年在山东省民间工艺美术汇报观摩展览中再次获奖。不少报刊称这种雕刻葫芦,是国内独有的工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