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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作者:Mr.LiuStu  来源:刘宝平工作室  发布时间:2025-04-09

刘宝平工作室_Mr.LiuStu

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发掘地域特色,关注特殊群体,强化数字赋能,推动共建共享、面向基层、服务大众,体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


《条例》提出,加强公共设施资源整合,注入地域特色文化元素、文化符号,推动在城市商圈、文化园区、公园绿地、居民集聚区等区域,打造公共文化新空间。加强红色文化资源的普查、保护、利用和宣传,深化革命史料和革命文物研究阐释,支持开展红色影视等红色文化主题文艺作品创作及宣传,培育红色文化重点品牌,建好长汀、宁化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依托革命活动旧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活动,传承弘扬红色文化。

《条例》提出,鼓励学校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组织学生参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纪念馆等展馆。公共文化设施应当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公共文化设施开放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现(退)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等群体实行免费或者优惠收费,并每月定期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鼓励和支持公共文化设施错时开放、延时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