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
2024 年全省研学旅行指导师职业技能竞赛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积极营造 “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促进山东省研学旅游正向快速发展,高质量打造山东省研学旅游指导师人才队伍,全面提升研学旅游指导师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快培养研学旅游产业高技能人才,助力山东省研学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 2016年教育部等 11 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游的意见》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57号)文件精神,特举办“技能兴鲁”2024 年全省研学旅行指导师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标
本次竞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提升研学旅游指导师的专业水平搭建平台,通过职业技能竞赛推动行业发展。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服务山东省全力打造“好客山东 见识齐鲁”研学旅游品牌和研学旅游目的地地标矩阵,为山东省研学旅游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一)以赛促进、以赛促学,强化从事研学旅游指导师职业素养培养,提升针对山东省研学旅游资源开展课程设计与实施能力的专业核心能力。
(二)通过竞赛,进一步引导研学旅游指导师的教育培训,从职业岗位能力分析、课程模块设计、教学内容组织、实践教学安排等方面加强研究,引领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
(三)通过竞赛,搭建文旅企业、行业专家、名师与参赛选手之间交流平台,促进教育、文旅业主管部门、基地(营地)、旅行社、院校之间的学习与交流。
(四)通过竞赛,宣传崇尚技艺技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展示研学旅游指导师个人风采和工匠精神,形成“好客山东”研学
旅游课堂、主题线路特色品牌。
二、竞赛职业
研学旅游指导师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
承办单位: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山东省财贸金融工会
山东省旅促会研学和红色旅游分会
好学(山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济宁市精品旅游促进会(筹)
山东华仁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江苏开新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云驴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为保证竞赛顺利进行,成立山东省研学旅游指导师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组织工作,下设竞赛组织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和办公室。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相关内容监督。竞赛专家委员会负责赛事技术支持工作。竞赛办公室负责赛事日常组织及事务性工作。
四、报名和比赛时间
报名时间:9 月 1 日-9 月 15 日
初赛时间:理论知识测试定于 9 月 21 日—22 日;
研学课程设计方案和 1 分钟视频提交时间截至 9 月 27 日 24:00。
决赛时间:10 月下旬(地点: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五、竞赛分组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分组
赛项设置职工组和学生组2 个组别,均为个人赛,进行初、决赛。
(二)报名方式
各参赛单位推荐人员请于9 月1 日至15 日24:00 前扫描下列二维码进行报名,并将推荐单位盖章报名表(见附件 1)的扫描件和报名汇总表 WORD 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dlgzywhlyxy@163.com。
(三)初赛和提交作品平台
初赛报名成功后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和默认密码登录初赛考试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理论知识测试,并提交课程设计作品和 1 分钟视频。
初赛平台登录网址:https://yx.jskaixinxue.com
六、报名条件
(一)职工组
全省范围内从事研学行业工作的企业职工、院校职工,不受年龄、学历、职业资格、职务、职称等限制。全省范围内从事研学行业工作的相关单位均可推荐参赛选手;院校单位推荐不超过4 人,企业不超过 2 人。
特别提示: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含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人员),及已取得“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再参赛。
(二)学生组
全省范围内高职院校、本科院校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各院校推荐参赛选手不超过 6 人,每位参赛选手只能指定 1 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七、竞赛实施步骤
(一)竞赛阶段
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具体如下:
1.初赛。由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分为理论知识测试(40%)研学课程方案(50%)、1 分钟课程介绍视频(10%)三项。三项成绩均按百分制,归并计算总成绩,初赛成绩不计入决赛。报名成功后,将所有考生信息导入初赛训练和提交作品平台,考生以身份证登录 2024 年山东省研学旅行指导师职业技能竞赛初赛平台,完成初赛和提交作品。初赛各赛项在线上 2024 年山东省研学旅行指导师职业技能竞赛初赛平台进行,具体网站地址和登录方式将在比赛通知官网上发布技术文件。
2.培训。本次将组织公益性系列培训,学员自愿选择参加,切实提升参赛选手的实操技能。
3.决赛。10 月 9 日在竞赛官方网站公示进入决赛入围名单,决赛由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分为理论知识测试(20%)、研学课程设计实操(50%)和研学技能实操展示(30%)三项。三项成绩均按百分制,归并计算总成绩。决赛各赛项在现场进行。
(二)赛项说明
1.理论知识测试
理论知识竞赛考核按研学旅游指导师《国家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下级别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进行命题,采取初赛采用线上答题进行,决赛阶段在机房内上机答题方式进行。在初赛阶段中将调用手机摄像头,对答题现场进行拍照,监督作弊行为。
(1)测试内容
研学旅游职业道德、研学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研学基础知识和实践操作等相关内容,具体可参考在大赛官网发布的题库。
(2)题型设置
题型设置为判断题(20 题,每题 0.5 分);单项选择题(60题,每题 1 分);多项选择题(20 题,每题 1.5 分),共 100 题。满分为 100 分,竞赛考核时间为 60 分钟。
2.研学课程设计资源类型和资源点范围
根据山东省研学资源优势确定的12个资源类型和24个资源点,开展研学实践课程设计。本模块考察选手对研学主题、研学目标的分析能力、研学对象的需求分析能力、研学旅行课程设计能力以及研学旅行课程方案的文字编辑综合能力。
研学资源类型和资源点如下:
(1)黄河文化(山东博物馆、黄河口生态旅游区)
(2)儒家文化(曲阜三孔景区、尼山圣境)
(3)齐文化(齐文化博物馆、青州古城)
(4)泰山文化(泰山、岱庙)
(5)海洋文化(崂山风景区、蓬莱海洋极地世界)
(6)运河文化(中国运河文化博物馆、台儿庄古城)
(7)泉水文化(天下第一泉风景区、明水古城百脉泉景区)
(8)红色文化(沂蒙山风景区、金乡鲁西南战役纪念馆)
(9)渔家文化(微山湖旅游区、日照刘家湾赶海园)
(10)生态文化(德州太阳谷博物馆、菏泽曹州牡丹园)
(11)科技教育(山东科技馆、青岛海信探索中心)
(12)国防教育(中国海军博物馆、刘公岛)
备注:中国运河博物馆含聊城和济宁两地。
3.初赛提交研学课程设计方案和视频作品说明
采用竞赛组委会给定的 12 个资源类型 24 个资源点里面研学要素自由选择和组合,研学课程方案格式不作限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课程主题、课程目标、课程对象、课程时间、师资配置、课程内容、课程评价、课后任务,按研学时长为 1 天进行研学课程方案设计。研学主题、行程时间、研学活动不限,面向对象须为中小学生,学生年级自选。
学生研学手册格式不作限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封面、前言、目录、课程目标、行前准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成果展示、附录。手册格式不作限制,但须与课程方案相匹配,设计研学对象使用的学习手册。
提交研学课程设计方案格式为 PDF 格式,大小不超过 5M。1分钟课程介绍视频要求本人要出镜,大小不超过 25M,格式为MP4,清晰度 720P。研学课程设计方案和 1 分钟视频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后 6 位+研学课程方案主题(命名和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单位和姓名信息),报名成功后发送到 2024 年山东省研学旅游指导师职业技能竞赛初赛平台上。
4.决赛环节说明
决赛环节在校内网络平台上完成理论知识测试,研学课程设计通过上机在课程开发网络平台上完成,根据抽选资源类型进行设计操作,决赛时将对所有研学资源点图片提出样片 5 张可供自由选择,也可不选用。研学技能实操展示时要与上机抽选资源类型一致进行展示,突出相关性、教育性、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艺术性。本环节限时 4 分钟,需参赛选手独立完成,不允许使用道具、不允许助演。
5.其他说明
本次竞赛不收取参赛费用,参赛选手住宿、交通费自理。
八、奖项设置
(一)奖励设置
1.个人奖
特等奖:各组别决赛获得前 5%的选手;
一等奖:各组别决赛获得前 10%名的选手;
二等奖:各组别决赛获得前 20%名的选手;
三等奖:各组别决赛获得前 30%名的选手;
优秀奖:进入省级决赛的其他选手。
2.优秀组织奖
本次比赛活动中组织周密、团体成绩优异的代表队授予优秀组织奖。
(二)奖励办法
1.组委会为获得本次大赛特等奖、一、二、三等奖选手和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2.职工组获得决赛第一名(特等奖)且符合条件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按程序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等称号的人员不再推荐申报。
3.组委会为贡献突出的协办单位和支持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奖”。
九、大赛官网和联系方式
大赛信息发布官方网站:http://fmb.sdpu.edu.cn:8019/
大赛官方 QQ 群:635655621 (咨询问题在 QQ 群进行统一回复,请各位选手及时入群)
联系人:郭峻 13863782168 张令伟 18660128699
十、竞赛规则
(一)参赛选手须知
1.准备阶段
(1)参赛选手须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2)参赛选手按照赛程安排和具体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凭大赛执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身份证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3)参赛选手进行比赛前须检录。检录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参赛证,检录合格后方可参赛。凡未按时检录或检录不合格者取消参赛资格。
(4)参赛选手须仪表规范,着装干净整洁。
(5)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听从指挥。
2.比赛阶段
(1)“理论知识测试”和 “研学课程设计实操考核”环节,选手按组别在机房完成,按抽签顺序就座。
(2)“研学技能实操展示”环节,按序分组进行,各组依次按抽签顺序完成。
(3)参赛选手须佩戴相关证件按照参赛时段提前 15 分钟到达检录地点进行候场,检录时间开始 15 分钟内未到取消比赛资格。
(4)“研学技能实操展示”环节,参赛选手在主持人宣布“计时开始”后开始展示。
(5)参赛选手在比赛中,不可出现所在单位及选手本人的任何信息。
3.结束阶段
(1)参赛选手完成各项目后即可离开比赛现场。
(2)参赛选手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不得私自公开竞赛的相关情况和资料。
(3)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服从裁判安排。
(4)本竞赛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二)工作人员须知
1.工作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执委会办公室签发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工作人员不得影响参赛选手比赛,不允许有影响比赛公平的行为。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
4. 熟悉比赛规程,认真遵守各项比赛规则和工作要求。
5.坚守岗位,如有急事需要离开岗位时,应经领导同意,并做好工作衔接。
6.严格遵守比赛纪律,如发现其他人员有违反比赛纪律的行为,应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应向竞赛组委会反映。
7.发扬无私奉献和团结协作的精神,提供热情、优质服务。
8.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执委会允许,由专人陪同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比赛进行。
(三)处罚措施
1.因参赛选手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2.参赛选手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3.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技术规范和平台
(一)技术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5.《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6.《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7.《研学旅游指导师》国家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技术平台
本赛项合作企业为江苏开新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云驴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需要使用如下设备:
1.报名系统、初赛(远程)和决赛(现场)考试系统、研学课程设计软件。
2.计算机上答题及成绩自动统计系统。
3.裁判现场评分设备及成绩统计软件。
4.比赛现场同时记录总时长和单项比赛时长的自动计时设备。
十二、赛场预案
(一)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1.活动过程中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必须及时向后勤安保组组长、副组长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后勤安保组应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参赛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大赛区域内的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后勤安保组接到大赛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3.如发生食物中毒时,后勤安保组要做好人员救治,立即封存相关食物,同时,联系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 120 急救中心进行应急处置。
4.比赛期间供水供电设施发生故障时,由后勤安保组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设施维护,保障比赛水电设施正常运行。供电发生停电时,立即启用应急电源恢复供电。
5.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人身、财产事故处理,当领导专家、参赛师生到赛场后如发生迷路、被盗、被抢、被骗人身受到伤害等情况时,能第一时间负责现场组织指挥。
(二)现场突发情况预案
决赛比赛将配备足够的优质仲裁员、监督员、裁判长及裁判员,所有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独立工作,互相监督,确保本次成绩评判的正确性。若遇裁判和核心工作人员异动,可立即启用预备人选。确保竞赛执裁工作顺利进行。如遇计算机卡顿、音响设备故障、停电或其他可能直接影响选手比赛成绩的异常情况,则由裁判长、赛点负责人和大赛监督员共同视具体情况裁定。
十三、申诉与仲裁
决赛阶段采取二级仲裁机制,设赛项仲裁工作组,大赛执委会设仲裁委员会。各参赛队对不符合大赛和赛项规程规定的仪器、设备、工装、材料、物件、计算机软硬件、竞赛使用工具、用品,竞赛执裁、赛场管理,以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申诉。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申诉启动时,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诉报告。申诉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地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提出申诉的时间应在竞赛结束后(选手赛场竞赛内容全部完成)2 小时内,超过时效不予受理。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 2 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市(高职院校)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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