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旅游安全工作联席会议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暑期汛期特点,按照职责督促各地加强对重点旅游场所和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做好对游船(艇)、旅游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缆车、索道、救生等旅游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涉旅场所安全隐患,完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各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旅游景区、城市公园、自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乡渔村”、农事休闲活动场所、涉旅宗教场所和涉旅文物保护单位深入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深入排查整治旅游安全隐患;督促旅行社密切关注旅游目的地安全状况,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合法规范租赁有资质的车辆和船舶。要指导全省旅游治安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旅游客运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
会议明确,要强化旅游安全预警提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旅游安全宣传,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涉水项目,不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公众开放区域开展旅游活动,文明旅游,安全出行。
要加强气象、海象、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做好旅游安全宣传提示,引导游客增强自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督促涉旅单位制订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针对性演练,加强旅游安全应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