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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服务指南

作者:Mr.LiuStu  来源:刘宝平工作室  发布时间: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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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服务指南


聊城市民政局发布

2015-06-30


目  录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1
(二)实施机构………………………………………………1
(三)申请主体………………………………………………1
(四)受理地点………………………………………………1
(五)办理依据………………………………………………1
(六)办理条件………………………………………………3
(七)申请材料………………………………………………7
(八)办理时限………………………………………………20
(九)收费标准………………………………………………22
(十)咨询服务………………………………………………22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22
1.提交方式……………………………………………………22
2.获取收件编号………………………………………………22
3.获取收件凭证………………………………………………22
(二)受理……………………………………………………23
1.材料补正……………………………………………………23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23
(三)办理进程查询…………………………………………24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24
(五)流程图…………………………………………………24
三、法律救济…………………………………………………24
(一)投诉……………………………………………………24
(二)行政复议………………………………………………25
四、表单填写…………………………………………………25
(一)申请书示范文本………………………………………25
五、有关说明…………………………………………………25
附件1…………………………………………………………26
附件2…………………………………………………………27
附件3…………………………………………………………32


申请表单目录


1.申请社会组织成立可行性报告内容参考……………………32
2.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编号:01)………………33
3.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表(编号:02)……………………35
4.社会团体换届(成立)选举事先报批表(编号:03)……38
5.社会团体法人成立登记申请表(编号:04)………………40
6.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05)…………………………46
7.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06)…………………48
8.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07)………………………50
9.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编号:08)…………………………52
10. 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表(编号:09)…………………53
11. 社会团体账户备案表(编号:10)………………………54
12. 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编号:11)…………………55
13.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12)……………………56
14. 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申请表(编号:13)…………………58
15. 社会团体延期换届选举报批表(编号:14)………………61
16. 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表样,编号:15)……………63
17.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成立登记申请表(编号:16)……64
18.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备案表(编号:17)……66
19.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18)……68
20.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申请表(编号:19)……70
21.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编号:20)…………………………72
22. 社会团体直接登记章程示范文本(编号:21)………………84
23.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申请表(编号:22)…………………95
24. 捐赠承诺书 …………………………………………………96
25. 社会团体会员单位入会申请表 ……………………………97
26. 聊城市社会团体单位会员明细表 …………………………98
27. 聊城市社会团体个人会员申请表 …………………………99
28. 聊城市社会团体个人会员明细表…………………………100
29. 申请登记社会组织党建申报表……………………………101
30. 行政许可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102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编码:3715000101401


(二)实施机构:聊城市社会组织管理处。

聊城市民政局行政许可科


(三)申请主体:冠名聊城或聊城市的办理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的社会团体。


(四)受理地点: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153号)


(五)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 号);
2.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
3.《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200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4.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2001年民政部令第23号,根据2010年民政部令第38号修正);
5.民政部、公安部《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1993年民政部、公安部令第1号,根据2010年民政部令第38号修正);
6. 民政部《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民发〔1999〕50 号);
7.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民政部《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宗发〔1991〕110 号);
8.《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办发〔1998〕17 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 号);
10.《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 革与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48 号);
11.《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7〕263 号);
12.《民政部关于成立以人名命名的社会团体问题的通 知》(民发〔2000〕168 号);
13.《民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团体开立银行帐 户有关问题的通知》(民社函〔1990〕203 号);
14.《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审批中央管理的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9〕55 号);
15.《民政部关于全国性社会团体异地设立分支(代表) 机构问题的通知》(民发〔2002〕52 号);
16.《民政部关于以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和 政治活动家名字命名社会组织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1〕246 号);
17.《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社会团体领导班子建设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有关问题的 通知》(鲁组通字〔2003〕23 号);
18.《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工作 的通知》(鲁民〔2015〕29 号);
19.《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按照党员 “一方隶属、多重管理、全程作用”模式开展“建组织、扩覆盖”活动的通知》 (鲁组发〔2011〕54 号);
20.《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异地商会管理 办法>的通知》(鲁民〔2014〕99 号);
21.《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团体换届选 举工作指引>的通知》(鲁民〔2015〕48 号);
22.《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
23.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相关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鲁厅字〔2013〕33号);
24. 《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相关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聊办字〔2013〕15号);
25. 《民政部关于重新确认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民发〔2004〕41号);
26.《民政部关于国务院授权中国法学会作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民发〔2007〕43号);
27.《民政部关于国务院授权全国工商联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9〕78号);
28.《民政部关于国务院授权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9〕160号);
29. 中央网信办、民政部《关于加强网信领域社会组织建设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16〕9号);
30.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社会团体兴办经济实体有关问题的复函》(民办函〔2002〕21号, 2002年2月4日)
31.民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民社发〔1995〕14号);

32.《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同步开展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函〔2016〕257号 )。


(六)办理条件

社会团体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社会团体申请成立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⑴名称预先核准、可行性论证等筹备工作符合要求。①登记管理机关具有管辖权; ②申请人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或组织; ③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④拟任负责人(秘书长及以上职务)在业务上具有代表性、权威性;⑤有固定的住所;⑥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活动资金;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⑧异地商会的注册登记要坚持地域对等原则,发起人要具有代表性、广泛性;⑨由7个以上法人单位或自然人发起(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除工作特殊需要外,退(离)休领导干部不得牵头成立新的社会团体。)

⑵章程内容完备合法;

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⑷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⑸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会员在区域分布上具有广泛性。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⑹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⑺申请筹备时无弄虚作假行为;
⑻若社会团体拟任负责人为在职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取得批准兼职的文件;

⑼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社会团体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聊代表机构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 社会团体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3.社会团体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社会团体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⑴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或自行解散,或分立、合并,或由于被撤销登记等其他原因终止的;

⑵完成清算。社会团体的清算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①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内部程序。一般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由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②在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的成员应由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社会团体的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社会团体的会员代表等构成。③清算组织行使职权进行清算,包括清理社会团体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公告债权债务,清理债权债务等。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④社会团体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根据章程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无法按照章程规定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该社会团体性质、宗旨相同相似的其他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⑤清算组织制作清算报告书。⑥清算结束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4.社会团体申请章程核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社会团体制定、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⑴将章程草案事先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征求意见;
⑵社会团体依规定的程序通过修改后的章程;
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关于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说明: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这些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民〔2015〕29号)要求,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指从事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业等经济类社会团体,包括异地商会。科技类社会组织,指自然科学、技术科学领域的学术性、科普性、综合性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指从事社会福利、救灾救助、社会保障及社会事务的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和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生态环境等社会事业类社会组织。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指围绕城乡社区居民的多样化需求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上述四类社会组织在办理社会组织各项业务时,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等社会组织仍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国家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申请材料

社会团体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应当向市民政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用抽拉式文件夹装订成册,并需录入山东省社会组织网上填报系统):


1.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名称核准需要提交材料:
⑴《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原件3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⑵可行性报告(原件3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⑶发起人身份证明。发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发起人为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护照复印件等。(原件3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⑷发起人在本行业、产业、专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影响力的相关资料。包括发起人的生产规模情况、市场占有率情况、研究成果、相关著作等(原件3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⑸发起人委托承办人办理注册登记事宜的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由发起的单位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签字(原件3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筹备阶段提交材料
⑴筹备申请书(写明拟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及其解释,成立背景意义,成立理由,宗旨和业务范围,注册资金、活动经费及其来源,发起人和发起单位身份证明、情况介绍,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该申请书由发起人签署。发起人为单位的,由其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⑵章程草案(参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⑶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房产所有权单位或个人出具住所使用证明,附产权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自有产权住所可只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纸质2份及其PDF扫描件)
⑷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政治面貌,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职务、职称,个人简历)。(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⑸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⑹《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表》。(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⑺开办资金捐赠承诺书。(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⑼《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⑽会员明细表(个人会员应列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等;单位会员应列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⑾《社会团体换届(成立)选举事先报批表》,拟任负责人由在职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的一并提交批准兼职的文件。(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⑿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文件(参见关于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说明)。(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发起人收到登记管理机关同意筹备成立的批复后,应成立筹备机构(筹委会、筹备组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成立大会。若社会团体拟任负责人为在职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成立大会需按《山东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的要求组织。在召开成立大会30日前,需提交《社会团体换届(成立)选举事先报批表》,拟任负责人由在职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的一并提交批准兼职的文件。召开成立大会7日前,提交《会议议程》和《拟任负责人简介》。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召开成立大会。


召开成立大会后提交材料
1、⑴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立登记申请书。包括筹备过程和召开成立大会、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等情况。(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⑵成立大会通过的章程(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⑶成立大会及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会议纪要。包括对决议事项的表决情况并附与会人员名单(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⑷选举的负责人名单(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⑸社会团体法人成立登记申请表(原件2份,纸质,及审批后的PDF扫描件)
⑹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原件2份,纸质,及审批后的PDF扫描件)
⑺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⑻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副理事长或副会长、秘书长填写)(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⑼申请登记社会组织党建申报表(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⑽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⑾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⑿社会团体账户备案表(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⒀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表(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依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


2.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⑴变更名称
①变更登记申请书(包括变更理由及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等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申请单位应作出说明)。(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②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决定变更登记的会议纪要(包括对变更事项的表决情况并附与会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③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修改后的章程。(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④《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⑤《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⑥《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若证书因故丢失,在有效期限内的,需提交社会团体在报纸公告证书丢失声明的报样;超出有效期限的,需提交社会团体出具的丢失证明,加盖社会团体公章)。(原件)

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意见(参见关于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说明)。(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⑵变更住所
①变更登记申请书(包括变更理由及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等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申请单位应作出说明)。(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②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决定变更登记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包括对变更事项的表决情况并附与会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③新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房产所有权单位或个人出具住所使用证明、附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自有产权住所可只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纸质2份及其PDF扫描件)
④《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若证书因故丢失,在有效期限内的,需提交社会团体在报纸公告证书丢失声明的报样;超出有效期限的,需提交社会团体出具的丢失证明,加盖社会团体公章)。(原件)
⑤《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⑥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意见(参见关于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说明)。(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⑶变更法定代表人
①变更登记申请书(包括变更理由及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召开理事会)等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及原法定代表人签字。若原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申请单位应作出说明)。(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②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决定变更登记的(理事会)会议纪要(包括对变更事项的表决情况并附与会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③原法定代表人任期内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④《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若证书因故丢失,在有效期限内的,需提交社会团体在报纸公告证书丢失声明的报样;超出有效期限的,需提交社会团体出具的丢失证明,加盖社会团体公章)。(原件)
⑤《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⑥《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分为换届变更和届中变更,若新任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由在职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须提交批准兼职的文件)(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⑦《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申请表》(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⑧《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⑨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意见(参见关于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说明)。(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注:i.行业协会商会的会长(理事长),须在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由会员(代表)无记名投票产生,实行差额选举。
   ii.非行业协会商会的会长(理事长),可以经理事会选举产生,但应在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无记名投票产生。
   iii.若拟定的会长(理事长)为新入会会员或非理事会员,还需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成为理事,方能召开理事会议选举为会长(理事长)。
关于换届报批和备案的说明:
社会团体应当于换届选举会议召开30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并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原件2份,纸质及其电子版,签字件的电子版须为PDF扫描版):①《社会团体换届(成立)事先报批表》;②换届选举的工作方案;③选举办法草案;④候选人名册;⑤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说明;⑥换届财务审计报告;⑦决定换届选举事项的理事会会议决议(理事、监事签字);⑧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意见(参见关于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说明)
社会团体应当于换届选举会议召开7日前,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程等报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派人员出席,监督换届选举工作。
社会团体应当于换届选举结束后30日内,将以下材料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备案(原件2份,纸质及其电子版,签字件的电子版须为PDF扫描版):①《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及章程修改说明;③《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申请表》;④《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⑤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职务的,提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批准兼职的文件;⑥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⑦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名录;⑧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意见(参见关于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说明)
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后,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变更材料。

社会团体延期换届的,于届满30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原件2份,纸质及其电子版,签字件的电子版须为PDF扫描版):①《社会团体延期换届选举报批表》;②通过延期决定的理事会会议纪要。


关于届中增补的说明
社会团体届中需增补理事、监事的,应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到会会员(代表)半数的,方能当选。
届中需要增加、补充或重新选举负责人的,候选人应为本届理事。社会团体可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进行选举。
新增补的社会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需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提交《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申请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和会议决议。
注:i.社会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数量少于100个(含100个)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数量超过100个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会员数量的1/3,且会员代表数量不少于50个。会员数量较多的,可以申请适当降低会员代表比例。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行业协会商会每届3年。
   ii.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从会员中选举产生。理事的人数一般为会员(代表)总数的1/3,且应为单数。理事超过60人的,可以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且应为单数。
   iii.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是社会团体的负责人。社会团体设理事长(会长)1人;副理事长(副会长)1至3人,一般不超过5人;秘书长1人。理事长(会长)为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社会团体的秘书长可以采取选任制或聘任制。秘书长为聘任的,不具备理事资格,不参与理事会表决。行业协会商会的秘书长应当为专职。社会团体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⑷变更业务范围
①变更登记申请书(包括变更理由及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等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申请单位应作出说明)。(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②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决定变更登记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加盖单位公章)。(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③《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若证书因故丢失,在有效期限内的,需提交社会团体在报纸公告证书丢失声明的报样;超出有效期限的,需提交社会团体出具的丢失证明,加盖社会团体公章)。(原件)
④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修改后的章程。(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⑤《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⑥《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意见(参见关于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说明)。(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⑸变更注册资金
①变更登记申请书(包括变更理由及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等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申请单位应作出说明)。(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②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决定变更登记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决议(包括对变更事项的表决情况并附与会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③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其PDF扫描件)
④《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若证书因故丢失,在有效期限内的,需提交社会团体在报纸公告证书丢失声明的报样;超出有效期限的,需提交社会团体出具的丢失证明,加盖社会团体公章)。(原件)
⑤《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⑥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意见(参见关于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说明)。(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⑹变更业务主管单位
①变更登记申请书(包括变更理由及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等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申请单位应作出说明)。(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②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不再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参见关于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说明)。(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③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参见关于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说明)。(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④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决定变更登记的会议纪要(加盖单位公章)。(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⑤《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若证书因故丢失,在有效期限内的,需提交社会团体在报纸公告证书丢失声明的报样;超出有效期限的,需提交社会团体出具的丢失证明,加盖社会团体公章)。(原件)
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新修改章程。(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⑦《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⑧《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3.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⑴注销登记申请书(载明注销理由及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等情况。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单位还应做出说明)。(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⑵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决定注销登记的会议决议(包括对决议事项的表决情况并附与会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参见关于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说明)。(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⑷清算报告书(成立包括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人员、社会团体的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社会团体的会员代表等构成的清算组织,对要注销登记的社会团体进行清算,并形成清算报告。报告要详列自成立以来的收入、支出情况,对剩余资产或债权的处置情况,对亏损或债务的弥补情况等)。(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⑸清算审计报告(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⑹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⑺社会团体的印章(公章、财务章等)。
⑻加盖公章但未使用的财务凭证。

⑼《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申请表》。(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
⑴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⑵《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⑶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决定章程核准的会议纪要(加盖单位公章)。(原件2份,纸质及其PDF扫描件)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1.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筹备阶段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40个工作日;成立阶段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内。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第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没有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情形,且筹备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内容完备的社会团体,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2002年10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第二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社会团体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作出准予变更登记或者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准予变更登记的,颁发登记证书;不予变更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3.社会团体注销登记:法定时限法规未作说明,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内


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法定时限法规未作说明,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内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窗口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

电话咨询号码:0635—8902630,8902830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聊城市民政局行政许可科)。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联系电话:0635—8902630,8902830。
(2)信函提交。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聊城市民政局行政许可科)。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邮编:252000,联系电话:0635—8902630,8902830。
2.获取收件编号
(1)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台当场获得并领取编号。
(2)申请人通过信函提交申请的,由市民政局窗口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台获得编号,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1)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2)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市民政局窗口人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1)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2)属于信函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由市民政局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金民工程”内网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金民工程”内网系统自动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635——8902630,8902830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

2.决定书类型: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自登记之日起,至本届会员(代表)大会任期截止之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行业协会商会每届3年、非行业协会商会每届4年;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前向市民政局报批。见附件1


(五)流程图

见附件2


三、法律救济


(一)投诉
1.投诉受理:市民政局窗口负责人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政务服务中心督促检查科负责对市民政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市民政局窗口电话:0635—8902630,8902830
行政服务中心督查科:0635—8902655

信箱: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邮编:252000


(二)行政复议
1.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综合执法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南新街1号,联系电话:0531-86072402。

2.聊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24号,联系电话:0635-8288941 。


四、表单填写
(一)申请书示范文本

见附件3


五、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申请社会组织成立可行性报告内容参考

关于申请成立“***”社会组织的

可行性报告


至少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成立背景:至少包括成立的必要性、意义、国内省内同类社会组织成立的情况,与我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发展的关联性及作用等方面。
二、拟用名称及名称说明。
三、发起人的情况。社会团体发起不低于5个单位或自然人(行业协会为7个以上法人单位或自然人发起);民办非企业单位发起不低于3个单位或自然人。要求简述发起人在该领域内的业绩和资质,并对发起人在全市该领域中的影响力、引领性和位次作一个总体评价。
四、对拟发起人成立的社会组织进行情况阐述。主要包括社会组织宗旨,性质,主要的业务范围、活动资金及其来源、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数量、总体发展规划、作用发挥等。

五、声明:以上情况属实,如弄虚作假,发起人愿承担相应责任。


发起人分别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


联系人:                 电话:                 填表日期:


名 称


宗 旨



业务主管单位


国家及其它省、市设立

此类社团的情况


拟吸收会员的意向



发  起  人  情  况

姓  名

出生年月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联系电话

























注:该表格需以电子版格式正反面打印。


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筹备

社团名称

中文


英文


缩写


住   所

        省        市(县)   路    院  号楼   室

电   话


邮    编


注册资金数额


活动地域


社团活动

经费来源


会员

数量

个人会员数


单位会员数


社  团  宗  旨









业   务   范   围

















业务主管单位


联系人


电话


筹 备 发 起 人

姓 名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政治面貌

本人签字































筹备发起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签字











拟任社团负责人

姓名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是否已退离休

政 治

面 貌

拟任社团

职    务




































业 务主 管单 位审 查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审   批   意   见

初               审







承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审              核






负责人:

 

年   月   日

批              准




负责人:


年   月   日


社会团体换届(成立)选举事先报批表


年  月  日


社团名称

(盖章)


登记证号或

批准筹备文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会议名称

(届次)


召开时间

和地点


参会主要

人员


参会人数


上次换届

时间


应到届时间


是否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


社团领导职务候选人基本情况(共  人)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户口所在地

拟任社团职务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及职务(职称)

批准兼职的组

织人事部门及

文号


















































候选法定代表人兼任

其他社团法定代表人

情况(具体列出)


候选人受剥夺政治

权利刑事处罚的情

况(具体列出)



注: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文件(复印件)及拟提交会议表决的社会团体章程(草案)随本表一并报登记管理机关。


社会团体法人成立登记申请表


社团名称     _____________

登记证号  _____________

社团代码  _____________

社团类别  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  _____________


填表须知 

一、申请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要按本表内所列栏目认真填写,所填内容要真实无误。

二、本表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表内填不下的内容,可另加十六开纸的俯页。

五、本表中社团主要负责人是指担任社团秘书长以上职务者。
    

社团名称

中 文


英 文


缩 写


住 所


邮 编


电 话


活动地域









业务主管单位


电话



单位会员数


个人会员数


理事数


常务理事数


主  要  负  责  人

姓 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社团

职务

工作单位及职务

政治

面貌

电话


















































常  设  办  事  机  构

机 构 名 称

场    所

负责人姓名

电  话













活动资金数额


验资单位






住  所  情  况



(借)


法定代表人


签 章:  



年  月  日

业 务

主 管

单 位

审 查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审  批  意  见

初               审




承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审               核




负责人:


                          年   月   日

批               准




负责人:


                       年   月   日

 登记  证号



发证日期



领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社 会 团 体 章 程 核 准 表


社团名称


登记证号


通  过  章  程  的  会  议  情  况

会议名称


会议形式


时间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同意人数


反对人数


弃权人数


需    说    明    的    主   要    问    题


























社团法定代表人签章:               ( 社 团 盖 章 )


年    月    日

业 务

主 管

单 位

审 查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审  批  意  见

初               审





  

承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审               核





负责人:

年    月    日

批               准





负责人:

年    月    日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社团名称


登记证号


免冠一寸照片

姓    名


曾用名


政治面貌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市      路     号院   楼  号

户口所在地

市      派出所

本人电话


社团职务


是否离退休


工作单位及职务


 兼职

专职


是否在其他社团担任法定代表人




本  人  简  历

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

任(兼)何职








































请将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复印件粘贴在此处

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




                     

         


                    年  月  日

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社团内部程序意见:




(理事长、会长或主席)签字:




年  月  日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备注
注:1、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它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2、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应是未曾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社团名称

 

登记证号


姓    名

 

曾用名


政治面貌

 

性  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

 

社团职务

 

邮编

 

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兼职

专职


 

 


其他社会职务


本    人    简    历

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

任(兼)何职

 

 

 

 

 

 

 

 

 

 

 

 

 

 

 

 

 

 

 

 

 

 

 

 

 


 



















请将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复印件粘贴在此处

负责人本人签章:








年  月  日

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社团内部程序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社团负责人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


社团名称


登记证号











印章启用时间


领章人签字



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表


     


社团名称

(盖章)


登记证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地 点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表决结果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会    费    标    准














社会团体账户备案表


社团名称


登记证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地址


账号


开户时间


设  立  银  行  账  号  理  由


承办人:

年   月   日


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


社团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登记证号


办事机构名称


电    话


住    所


邮    编


工作职责


社团履行

内部程序

 年   月   日经第         次(届)                      会表决通过

办事机构负责人情况

负责人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其他社会职务


社团法定代表人签章:


社团盖章:


年   月   日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备案情况

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经办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社团名称


登记证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

拟变更为











社 团内 部履 行程 序


      年  月  日在     经  届  次理事会研究,通过了关于变更登记事项的决定。




 法定代表人签章:

     

    社 团 盖 章:

  

 年   月   日

业 务主 管单 位审 查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审   批   意   见

初               审






承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审              核





负责人:

年   月   日

批              准




负责人:

年   月    日


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申请表


社团名称


登记证号

     

社团代码

    

社团类别

    

注销日期

                       

社团名称


成立日期


  


  


法定代表人


业务主管单位


      

1

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


2

自行解散


3

拟分立、合并


4

其他原因


清算组织主要组成人员

 

   

职务(职称)

在清算组织中职务





























算结



 清算组织

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社团盖章



                   

业 务

主 管

单 位

审 查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审  批  意  见

初               审




承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审              核



负责人:


年   月   日

批              准



负责人:

年   月   日

 收缴证书、印章、财务凭证记录:



承办人:             年   月   日

 注销登记公告记录:


承办人:        年 月 日


社会团体延期换届选举报批表


     


社团名称

(盖章)


登记证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上次换届时间



应到届时间


延期换届时间及事由:















社团内部履行程序情况:

















业 务

主 管

单 位

审 查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审  批  意  见

初               审





承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审               核





负责人:

年    月    日

批               准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度)


(本件从略,内容可参看山东社会组织网或聊城社会组织网)


社团名称                     (盖章)

            登记证号                     

            报告日期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成立登记申请表


社团名称


登记证号


分支(代表)

机构名称


办公场所


邮编


电话


业务范围


设立理由


社团内部

履行程序


拟任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职务

本人签字








社团法定代表人签章:




              

           

(社团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场所设在地的社

团登记管理机关意见






             (盖章)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备案表


业 务主 管单 位审 查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审   批   意   见

初               审






承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审              核



负责人:


年   月   日

批              准



负责人:


年   月   日

社会团体名


分支(代表)机构名称


机构代码


登记证号


姓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社团职务


本人签字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兼职

专职


家庭住址


其他社会职


本人主要简历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

职务
















社会团体意见

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印章)


           

年  月  日

  

(请正反面打印本表)


  
(请将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复印件粘贴在此处)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表


社团名称


登记证号


分支(代表)机构名称


登记证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

拟变更为




变 更 理 由





业 务主 管单 位审 查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审   批   意   见

初               审






承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审              核





负责人:

年   月   日

批              准




负责人:


年   月   日


社团内部履行程序


社团名称


登记证号


分支(代表)机构名称


登记证号


注 销 理 由


社 团内 部履 行程 序

 

法定代表人签章:


(社团盖章)

年   月   日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申请表


业 务

主 管

单 位

审 查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审  批  意  见

初               审



承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审              核



负责人:

                                                   年   月   日

批              准


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销银行账户及财产处理记录:


承办人:                  月   

           

收缴印章记录:


  承办人 :                                        年   月   日


社   会   团   体

章   程   示   范   文   本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政 部 制

说                明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制订此章程范本。
二、此章程范本,旨在为社会团体制订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会团体行为。
三、社会团体制订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
四、社会团体据此范本制订的章程,须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方能生效。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将以核准后的章程为据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
(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冠以“中国”、“全国” 、“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载明×省×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  )××××××××××××。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 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  ) ××××××××××××。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  ) ××××××××××××;
(  )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  ) ××××××××××××。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 ××××××××××××。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 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  ) ××××××××××××;
(  )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年。〔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理事长(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理事长(会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  ) ××××××××××××。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  ) ××××××××××××;
(  )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  ) ××××××××××××;
(  )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认真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直接登记适用)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申请表


社团名称

(盖章)


登记证号


负责人数


届次


变动类型

换届 届中

社团内部履行程序

         日在            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负责人任免的决定。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负责人员名单

职务

姓名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职务

兼职/专职

批准兼职的组织

人事部门及文件





















本次人员变动中,卸任的负责人为:                                      

根据章程,现有负责人□有  □无超龄任职人员

秘 书 长


办公电话


手机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手机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意见

承办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

审批人:


  

年   月   日

注:社会团体的负责人包括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其中负责人员名单一栏:1.若为换届后的负责人备案,请填写现任完整的负责人员名单;2.若为届中负责人变动备案,请填写新增的负责人员名单。



社会团会员位入会申请表



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职工人数


注册资金

(万元)


上年度资产 总值(万元)


上年度经营 额(万元)


上年度利税

(万元)



负债率%


主要产品

主要区域




单位加入 社会团体     




本单聊城


(社


法定字:


 盖章



社会团体 审查意见







聊城市


聊城市会团单位会员明细表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人姓名

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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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8







聊城市会团个人会员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民族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国籍



籍贯



本人签字


工作单位及职务


在本领域的代表性权威性


加入社会团体




本人自愿加入聊城   (社 团名

签字:


社会团体


    审查意见


    年  


聊城市局制


聊城市会团个人会员明细表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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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申请登记社会组织党建申报表


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组织类别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    □基金会  

从业人员数


党员人数


专职人员党员数


兼职人员党员数


党建情况

拟建党组织

(符合党组织组建条件单位填写)

组织建制

□党委   □党总支   □党支部   □联合党支部(列举联合单位)

拟审批单位


党建指导员

(不符合党组织组建条件单位填写)

姓  名


身份证号


入党时间


性  别


工作单位


电  话


党员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历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职务

组织关系所在

党组织

入党时间

身份证号

社会组织任职

(专职/兼职)














































说明:1、如党员人数多,请另附纸填写。2、从业人员=领导成员+工作人员,会员不计入统计范围。


行政许可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样本)


委托人:

受委托人:


现委托            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代为提出社会团体XXXX申请。受委托人在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中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刘宝平工作室 · Mr.Liu Stud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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